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

想當年,我做了XXX這件事。

自畢業以來工作了3年半了,真的十分興幸(或是不幸),自己第一家公司是一間Start Up,遇到了很多十分特別,有個性,有理想的人。對於剛畢業的我自然也會感染了那份熱血。時至今日,血還未冷。
後來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,因為抵受不了工資的引誘,分別到了一家銀行和一家中型公司工作。到這刻,我才真正踏入了這個社會。幸好,做Programmer不用處理太多政治上的鬥爭,但也在工作上遇到了很多已變為社會齒輪的人。